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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政策
1.低保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條件包括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及剛性支出、家庭財產。戶口登記在當地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扣減合規的剛性支出后,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2.特困人員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特困人員的認定:同時具備“三無”條件,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認定為特困人員。
無勞動能力的認定:60 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滿 16周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符合其一即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無生活來源的認定: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認定為無生活來源。
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法定義務人符合特困人員;60 周歲及以上的低保對象;70 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符合五條中的一條即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3.臨時救助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家庭醫療、教育等必需支出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或突遭交通事故、意外傷害等急難情況,均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4.低保邊緣家庭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請受理地低保標準、低于 1.5 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
5.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未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且未被認定低保邊緣家庭;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是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四是提出申請前 12 個月家庭剛性支出總額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超出當地規定,原則上比例在 70—90%之間,具體比例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6.如何申請救助(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
家庭生活困難,想申請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民政救助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大廳民政窗口提出申請。如果自己申請不方便的,線下可以委托村(居)委會幫辦代辦;線上還可以通過“愛山東”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山東社會大救助”提出申請。
7.申請救助一般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申請救助(低保、特困、臨時救助)一般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申請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的書面聲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的承諾書,現場填寫救助申請書及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如果記得身份證號碼,可以線上獲取到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等信息的,不需要重復提交相應證件。)
8.救助申請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提交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后,鄉鎮(街道)正式受理,工作人員將組織入戶調查及大數據比對核查,需要申請家庭予以配合。調查后擬確認為救助對象的,將在村(社區)公示 7 天,公示無異議后納入救助范圍,工作人員將會發放確認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也會發放不予批準告知書并告知不符合條件的原因。一般情況下,從受理到審批大約需要 20 個工作日,如果公示有異議審批時間會延長。